福利费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20柠檬味的猫时间:2024-07-03

福利费的增值税通常不能抵扣。

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福利费的开支通常属于企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项目中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3.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由于这些支出直接用于职工个人或集体福利,因此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即便福利费的开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文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这类进项税额仍然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取得了福利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1. 首先,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然后,由于福利费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可以选择在申报时选择不抵扣或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3. 最后,将已认证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账务处理,通常的做法是:

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将已认证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综上所述,福利费的增值税通常不能抵扣,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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