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和作用。
执行通知书,通常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向执行申请人发出的文书,告知申请人执行程序已经开始,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通知书是执行程序启动的标志,它是对执行程序的初步通知。
执行决定书,则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特定事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它可能是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也可能是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定问题做出的决定。执行决定书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是执行程序中具体执行措施的依据。
总结来说,执行通知书是启动执行程序的通知文书,而执行决定书是执行程序中针对具体执行事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文书。前者是程序性的,后者是实体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