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属于什么类法

信托法属于民事特别法类。
信托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规范,主要涉及信托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等方面。它属于民事特别法类,原因如下:
1. 法律性质:信托法是在民法典的基础上,针对信托关系这一特殊民事法律行为制定的。信托法与民法典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等部分存在交叉,但信托法着重于调整信托关系的特殊性,因此被归类为民事特别法。
2. 调整对象:信托法主要调整的是信托关系,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基于信任而建立的财产管理和运用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关系,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3. 法律地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信托法虽然属于民事法律,但由于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其法律地位高于一般的民事法律。信托法在民法典之外独立成法,表明其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4. 立法目的:信托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财产的安全,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这与民事特别法强调的特殊法律关系和特殊保护目标相一致。
5. 法律适用:信托法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限于信托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等方面。这与民事特别法通常只针对特定法律关系进行调整的特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