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应急管理局什么级别

县级市应急管理局属于市县级行政单位中的政府部门,其行政级别相当于县级。
县级市应急管理局是我国市县级行政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从行政级别来看,县级市应急管理局属于县级政府部门,其地位和职能与县级行政单位平行。
在我国,县级市是行政区划的一种,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具有市、县级别的行政管理权限。因此,县级市应急管理局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县级,与县级政府其他部门如公安局、教育局等处于同一级别。
县级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主要包括:
1.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2.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
3. 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4. 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县级市应急管理局在执行职责时,需要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县级市应急管理局还需积极履行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应急管理服务。
总之,县级市应急管理局是我国市县级行政单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级别相当于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