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分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公共资源的统一交易、咨询和服务工作。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集中交易管理。
2. 咨询服务:为交易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交易流程指导、信息发布等服务,确保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实现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
4. 交易监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交易过程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 服务质量提升: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6. 政策研究和制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 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国内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上述职责分工,旨在构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