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明办好不想迁了怎么办

可以申请撤销户口迁移手续。
当您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后,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决定不再进行户口迁移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撤销户口迁移手续:
1. 联系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首先,您需要联系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说明您不再需要迁移户口,并咨询撤销手续的具体流程。
2. 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迁移证明的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提交撤销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撤销户口迁移的申请。
4. 等待审核:公安派出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撤销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5. 办理撤销手续:审核通过后,您需要按照公安派出所的要求办理撤销户口迁移的手续。
6. 恢复户口信息:户口迁移撤销后,您的户口信息将恢复到迁移前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证明一旦办理,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因为户口迁移涉及到户籍地的变更,需要谨慎处理。在决定撤销户口迁移前,请确保已经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产生的后果。此外,撤销户口迁移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