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解除与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法解除与终止的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协商解除条件、经济补偿条件等。
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下是对劳动法解除与终止条件的详细阐述:
1. 法定条件:
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非过错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协商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补偿金等事项。
3. 经济补偿条件: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包括:
依据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劳动者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劳动者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