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是什么时候开征

10我在悲泣什麽时间:2024-07-04

教育费附加是在1986年4月28日开征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并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了《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这一规定要求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特定情况外,都应缴纳教育费附加。该资金由税务机关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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