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市户籍买房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的购房待遇。
近期,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以下是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主要条件:
1.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若能在购房前6个月内提供连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即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同的购房待遇。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降低非户籍居民的购房门槛,激发其购房需求。
2.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此举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促进住房消费。
3. 利率下限取消:广州市取消了首套和二套房贷的利率下限,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确定利率。这一政策调整将使房贷利率更加市场化,有利于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
4. 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和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以上。同时,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5. 住房套数认定: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可按首套认定;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家庭,新购住房申请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6. 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政策还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7. 以旧换新政策:政府鼓励房地产相关协会、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代售、旧房换购等方式推动商品住房的“以旧换新”,并鼓励规模化租赁机构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8. 限售政策调整:二手房产的限售期限已缩短至两年。
总体来看,广州市此次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条件,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同时,政策调整也体现了广州市政府在住房市场调控方面的灵活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