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279、笑以麻木时间:2024-07-06

南充市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

1. 政治素质: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普通高中毕业学历,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 身体条件: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专业要求:报考者须选择与师范教育相关的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

5. 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6. 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报考的师范类院校和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7. 协议签订: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需与培养院校和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协议规定的中小学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8. 就业地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将分配到南充市内的中小学任教,具体分配工作地点由当地教育局根据需要和考生意愿进行安排。

9. 学费减免: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由学校按规定收取,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

10. 考核与淘汰:在公费师范生学习期间,学校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淘汰。

南充市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旨在选拔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南充市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考生在准备报考时,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顺利完成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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