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户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无保户办理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办理低保户,即申请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要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户籍条件:申请人必须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2. 家庭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
3. 财产条件:家庭财产状况必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通常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4. 无生活来源: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5. 无劳动能力:申请人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从事劳动,导致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
6. 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申请人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但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
7. 失业救济条件: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未能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8. 在职人员条件: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最低工资或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
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
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学生的在读证明;
残疾证复印件(如有);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如有);
病历复印件(如有);
近三个月的水电费支出单据;
1寸证件照;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办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 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3. 办事处民政办进行审核;
4.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统一审批;
5.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低保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