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断交一年后再继续交

可以,公积金断交一年后再继续交是允许的。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于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的长期住房储蓄制度。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职工可能会出现断交公积金的情况。那么,公积金断交一年后再继续交是否可行呢?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以继续保留,待重新就业后继续缴纳。因此,公积金断交一年后再继续交是合法的。
其次,对于断交一年的公积金,职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继续缴纳:
1. 重新就业后缴纳:职工在重新就业后,可以与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新的单位规定缴纳公积金。
2. 个人自行缴纳:如果职工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可以选择个人自行缴纳公积金。这种方式需要职工自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月缴纳。
3. 补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补缴断交期间的公积金。具体是否可以补缴,以及补缴的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断交后再继续交,可能会对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如果断交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到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政策,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根据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期限进行调整。断交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到贷款利率。
优惠政策:部分城市对连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有优惠政策,如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断交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优惠政策。
总之,公积金断交一年后再继续交是可行的,但职工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