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是什么类科目

146、茗蜃时间:2024-07-04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属于“在建工程”类科目。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但尚未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这类支出通常是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未来使用而发生的,它们不能直接计入某一具体资产的成本,但为了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和财务状况,需要将这些支出在会计核算中予以记录和分摊。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征用土地和迁移设施而发生的费用。

3. 勘察设计费:为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和设计所支付的费用。

4. 研究试验费:为解决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研究和试验费用。

5. 临时设施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为施工人员提供的临时设施(如临时宿舍、食堂等)的费用。

6. 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设备检验费等:涉及国际业务的费用。

7. 延期付款利息、专利费、技术保密费、外国技术人员费等:因特定原因产生的费用。

8. 负荷联合试车费:工程完工后进行试车产生的费用。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的核算方法如下:

1. 建设单位在发生上述待摊支出时,应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记相应的费用支付科目,如“银行存款”、“现金”等。

2. 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根据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将待摊支出分摊计入各项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中。此时,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3. 对于某些特定项目,如“拨改贷”项目,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建成投产并实现的建设期内利息节余,按规定全部留给建设单位,这部分节余的利息也应计入待摊支出。

总之,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是反映工程项目实际成本的重要科目,对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待摊支出的合理核算,有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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