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防止塔式起重机碰撞

18近墨者许时间:2024-07-06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在施工现场,若有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进行作业,防止这些起重机发生碰撞至关重要。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碰撞的责任落在使用单位身上。使用单位需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其实施。这些安全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需编制专门的作业方案,以确定各塔式起重机的作业区域和相互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2. 安全距离控制:确保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符合规定,例如,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等。

3. 监督管理: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技术支持:使用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通过实时监控风速、高度、倾角、回转、吊重、吊钩高度等运行数据,防止碰撞、超载、倾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些措施,使用单位可以确保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作业,预防碰撞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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