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开庭审理和询问有什么区别

30帅到被人砍时间:2024-07-04

高院开庭审理与询问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和过程。

高院开庭审理与询问是法律程序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在目的和过程上有所区别。

首先,目的不同。开庭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收集、法庭辩论、判决的作出等,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的正确性。而询问则是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包括询问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等,以查明案件事实。

其次,过程不同。开庭审理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是起诉与答辩,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进行答辩;二是证据交换,双方提交证据;三是法庭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四是判决,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而询问则是在审理过程中对特定当事人或证人的信息进行收集,包括法庭调查、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此外,在主体上,开庭审理的主体是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具有主导地位;而询问的主体则较为广泛,包括法院、当事人、代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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