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四十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
在我国,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对于住宅用地,通常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当四十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的情况如下:
1. 续期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续期。续期申请需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提出,续期费用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续期后,土地使用权人仍享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
2. 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无偿收回。此时,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也将归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所有。
3. 房屋所有权: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受影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仍然可以拥有并使用房屋,但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法规。
4. 房屋价值: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的价值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产权稳定性,从而影响其市场价值。
总之,四十年产权到期后,房子本身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土地所有权单位,但房屋的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仍然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土地使用权人有权申请续期,并在续期后继续拥有和使用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