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转业回来如何落户

士官转业后回到原籍落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1. 确认转业安置地:首先,士官需确认自己的转业安置地。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士官转业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原籍地、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落户。
2. 提交相关材料:士官需准备以下材料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转业证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转业证明;
军队服役记录:服役期间的服役证、立功受奖证书等;
落户申请:填写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落户申请表格。
3. 符合落户条件:士官转业落户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军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国家规定的转业条件;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
无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 等待审批:提交材料后,士官需等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士官即可按照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审批通过后,士官需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户口迁移证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
居住证明等。
6. 办理社会保障转移:士官还需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关系从军队转移到地方,确保转业后的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