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是差价还是全价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的全价。
营业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过程中所取得的营业额。这里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应税活动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服务提供、转让无形资产等所有与营业活动相关的收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价”。
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或服务的差价,即销售额减去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的这种设计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因为它只对商品或服务的最终增值部分征税。
营业税之所以采用全价作为计税依据,是因为它主要针对的是商品和服务的流通环节,而不是增值环节。营业税的税率通常为固定的比例税率,不随纳税人成本和费用的变化而变化,这也使得税收征收过程相对简单直接。然而,营业税的这一特点也导致了其可能成为商品成本的主要增长因素,尤其是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较多的情况下。
在2011年至2017年间,中国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改革,逐步将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缩小,最终在2017年全面废止了营业税,全面推行增值税。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制,减少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