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职权由谁规定

监事会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权和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监事会职权的一些详细内容:
1. 监督公司财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以便进行监督。
2. 审查公司经营: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审查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利润分配方案、管理层薪酬等。
3.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4.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会可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和建议,要求其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
5. 调查和调查权: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调查。
6. 提议罢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监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不符合公司利益或者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以提议罢免其职务。
7. 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监事会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监事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财务和经营管理知识,以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总之,监事会职权的行使是为了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防止公司管理层的滥用职权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