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门特

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门特(门诊特定项目)涉及多个步骤和所需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
1. 准备材料:首先,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医疗文书。具体包括:
恶性肿瘤患者:提供确诊病理报告(或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的原件及复印件。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提供两次以上肾功能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肾(肝及其他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患者:须到原手术医院医务处审核盖章,并提供肾、肝或其他器官移植手术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写申请表:患者需持《门特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科主任医师确认签字。
3. 医院审核:医院医务处审核盖章后,患者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文书。
4. 提交材料:用人单位经办人或患者及家属将上述材料、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的《门特申请表》及患者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同提交至市医保中心。
5. 办理准入手续: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领取《门诊特定项目证》。
6. 享受待遇:患者凭借《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门特医疗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此外,南京市医保中心还对门特项目人员实行年检制度,并发放《专用病历》。这意味着,原先的《门特证》将被《专用病历》取代,用于实行定点就医和定点购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