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留购价100元计入哪里

融资租赁留购价100元计入“预计负债——未实现融资收益”或“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应收款”科目。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留购价是指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的价格。根据会计准则,融资租赁的留购价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计入“预计负债——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当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留购价为100元,且该价格远低于租赁物的公允价值时,企业可能会将其作为一项或有负债。
在租赁开始时,企业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和租赁物的公允价值,按照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应确认的融资收益。
在租赁期间,企业将融资收益在租赁各期进行摊销,同时将留购价作为预计负债的一部分。
当租赁期满时,如果承租人选择行使购买权,企业将预计负债冲减,并将剩余的融资收益转为收入。
2. 计入“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应收款”科目:
如果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留购价接近或等于租赁物的公允价值,企业可能将留购价视为租赁物的对价。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会将留购价计入预计负债,而是在租赁开始时,将租赁应收款和融资收益同时确认。
在租赁期间,企业按照租赁各期摊销融资收益。
当租赁期满时,如果承租人选择行使购买权,企业将按照留购价调整长期应收款,并确认相应的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无论是计入预计负债还是长期应收款,其目的都是为了确保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致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