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特岗教师由哪些部门负责

县特岗教师由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
县特岗教师,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是国家为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而设立的一项特殊岗位。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改善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县特岗教师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以下是具体负责的部门及其职责:
1. 教育局:
负责特岗教师的选拔工作,包括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考试等。
负责特岗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核评价等。
负责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和调整,确保特岗教师在农村学校的合理分布。
负责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特岗教师待遇和权益。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特岗教师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负责特岗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为特岗教师提供职业发展平台。
负责特岗教师的招聘政策制定,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负责与教育局等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特岗教师队伍建设。
此外,县特岗教师的选拔和管理还可能涉及以下部门:
3. 组织部门:
负责特岗教师的选拔工作,确保选拔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 财政局:
负责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确保特岗教师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5. 民政局:
负责特岗教师的社会保障工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 审计部门:
负责对特岗教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总之,县特岗教师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为特岗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