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回迁房不算商品房吗

棚改回迁房不算商品房。
棚改回迁房,即棚户区改造回迁房,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旧城区、危旧房进行拆除重建,原居民在原地或就近区域重新安置的住房。这类房屋虽然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但它们并不被归类为商品房。
首先,从法律定义上看,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具有独立产权,可以自由买卖、租赁的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而棚改回迁房通常由政府主导,是为解决特定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其产权归属和交易方式与商品房存在明显区别。
其次,从产权性质来看,棚改回迁房的产权通常属于原居民所有,且在回迁过程中,政府会给予原居民一定的补偿和安置政策。这种产权的归属方式与商品房的自由买卖性质不同。
再者,从交易方式上看,棚改回迁房的买卖通常需要符合政府的安置政策,并非完全市场化交易。而商品房的交易则是基于市场供求关系,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价格和交易条件。
此外,棚改回迁房的建设目的和功能也与商品房有所区别。棚改回迁房主要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而商品房则更多是为了满足市场的住房需求,追求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棚改回迁房因其产权性质、交易方式以及建设目的等方面的特殊性,不被归类为商品房。尽管在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其本质和功能决定了其不属于商品房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