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为各科总分的60%,具体各科目合格分数根据试卷满分数有所不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总分的60%。具体来看,各科目的合格分数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此外,考生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要求,例如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