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注销了怎么恢复

深圳居住证一旦被注销,原使用功能无法恢复,持证人需重新申领新的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作为在深圳市居住的外地人员的重要身份证明,其注销后,原居住证所拥有的各项功能将无法继续使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居住证被注销后,持证人不能通过任何方式恢复原有居住证的功能,只能按照规定重新申领新的居住证。
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条件与初次申领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在深圳有合法稳定居所,指拥有可以在深圳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2. 在深圳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3. 在深圳连续就读。
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首先在网上进行申请,完成相关表格填写和预约受理时间及网点;
2. 系统后台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发送通知;
3. 申请人在预约的时间到预约的网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办理新的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需要签注一次。如果居住证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其使用功能将中止。如果在两年内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可以恢复,且居住年限从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居住证被系统自动注销,持证人需按照上述流程重新申领新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