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三属人员指的是什么

退役军人三属人员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属中的三类特殊群体,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三属人员,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是中国对在服役期间为国捐躯或因公牺牲、病故的军人家属的尊称和关怀对象。这一称谓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属的深切关怀和崇高敬意。
1. 烈士遗属:指在战争中或执行任务中英勇牺牲的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烈士遗属在享受国家优待政策方面享有较高的待遇,如子女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优先权。
2.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指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牺牲的军人的直系亲属。这部分人员同样享受国家在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优待。
3. 病故军人遗属:指因疾病原因在服役期间去世的军人的直系亲属。病故军人的家属在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也能得到国家的关心和帮助。
国家对退役军人三属人员的关怀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例如,设立烈士纪念日,举办各种纪念活动,以表达对烈士及其家属的敬意;同时,还通过政策扶持、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这些特殊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总之,退役军人三属人员是中国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付出和牺牲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优待,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尊重,也是对整个军人队伍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