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支付的工资需要做计提吗

不需要做计提
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对于当月支付的工资,通常不需要进行工资的计提。这是因为工资支付和计提的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但它们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工资计提通常发生在工资支付前,用于反映企业对员工的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在员工提供劳动服务的当期,即应确认相应的工资费用。因此,如果企业在月底或次月初支付当月的工资,那么在支付工资的当月,企业已经确认了相应的工资费用,并记录了工资负债。
具体来说,以下是工资支付和计提的流程:
1. 工资计提:在工资支付之前,企业根据员工的出勤记录、加班时间等,计算应支付的工资总额,并在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进行计提。这一步骤通常在月末进行,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累计折旧(如果涉及工资性福利)
2. 工资支付:在工资计提后,企业实际支付工资。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由此可见,当月支付的工资实际上是对之前计提的工资负债的偿还,而不是新的计提。因此,当月支付的工资不需要再做计提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采用了预提制工资,即工资在支付前就已经计提,那么在支付工资时,只需要将计提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核对,并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但如果企业没有采用预提制,那么当月支付的工资就无需再次计提。
总之,当月支付的工资已经包含了之前的计提,因此不需要再次进行计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