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普通发票吗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普通发票。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纳税人用于抵扣应纳税额的合法凭证。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及农产品销售发票等。
普通发票虽然也是企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但它并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畴。普通发票主要用于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但仅凭普通发票不能直接用于增值税的抵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普通发票也可能具备一定的抵扣作用。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抵扣其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发票可以作为计算抵扣的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发票本身就是增值税扣税凭证。
总之,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包括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仅作为企业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的依据。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类型的发票,正确使用增值税扣税凭证,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