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有哪些影响

房屋居住权对房屋买卖及使用等方面有着显著影响。
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其生活居住的需要。这种权利在房屋买卖及使用过程中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 房屋买卖限制:拥有居住权的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限制。由于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应当知道并接受房屋上存在的居住权,否则可能影响房屋的过户。
2. 居住权转让与继承:居住权一般不得转让和继承。这意味着居住权人去世后,其居住权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
3. 出租限制:设立居住权的住宅通常不得进行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这保证了居住权人能够稳定地居住在房屋内,不受外界干扰。
4.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去世后,居住权随之消灭,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恢复对房屋的完全占有和使用。
5. 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居住权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6. 居住权与继承的关系:在房屋继承过程中,如果遗嘱中设立了居住权,则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即使房屋已经继承给其他人,居住权人仍然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
7. 争议解决:当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如居住权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要求居住权人搬离房屋,此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房屋居住权对房屋买卖及使用等方面有着直接的影响,涉及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关系到房屋所有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