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小贷公司卖了贷款还要给吗

不需要再支付贷款。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车辆被小贷公司合法拍卖以偿还贷款,那么车主通常不再需要对已经通过拍卖偿还的贷款承担支付责任。这是因为,一旦车辆被拍卖并以此偿还了贷款,贷款合同中的债务关系就已经得到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一旦债务人的财产被拍卖,并且拍卖所得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小贷公司)就获得了债权清偿,债务关系随之消灭。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债权清偿:如果车辆拍卖所得的金额等于或超过贷款本金及利息,小贷公司应当将剩余款项退还给车主,或者抵扣车主的其他债务。
2. 债务消灭:一旦车辆拍卖完成,且贷款已清偿,车主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债务关系即告消灭。
3.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四分编债权第六章关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规定,以及《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定。
然而,如果车辆被非法拍卖或者拍卖所得未能完全偿还贷款,车主可能需要继续承担部分贷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当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