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属于什么税类型

我国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类型。
增值税,全称价值增加税,是一种流转税,它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流转税是指在商品生产、流通、分配等环节中,对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征税的税种。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具有以下特点:
1. 中性税收: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收,它不直接对生产或消费的某一环节进行干预,而是对每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税,有利于保持税制的中性,避免重复征税。
2. 价外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制度,即增值税税额不包含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中,而是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由销售者代扣代缴给国家。
3. 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环节,几乎涵盖了商品生产、流通、分配的各个环节。
4. 扣税法计税:增值税通常采用扣税法计税,即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购进商品或接受的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只能扣除非固定资产项目的生产资料税款。
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鼓励企业投资。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其收入占我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