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造价下浮和取费下浮的区别

总造价下浮和取费下浮是两种不同的成本控制策略,它们分别针对工程造价的不同组成部分进行调整。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总造价下浮和取费下浮是两种常见的成本控制方法,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降低项目的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下是这两种方法的具体区别:
1. 定义及适用范围:
总造价下浮: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通过对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环节进行优化和节约,使得项目的实际总造价低于原定的预算造价。这种策略适用于整个工程项目,包括所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取费下浮: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通过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方的服务费用进行下调,从而降低项目的总成本。这种策略主要针对项目的间接成本,如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等。
2. 调整对象:
总造价下浮:调整对象包括材料、人工、设备等直接成本,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间接成本。
取费下浮:调整对象主要是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方的服务费用,即间接成本。
3. 实施方法:
总造价下浮:通过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降低材料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方式实现。
取费下浮:通过与参与方协商,降低服务费用,或者采用竞争性招标、比选等方式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服务。
4. 成本控制效果:
总造价下浮:由于涉及项目所有成本,因此对降低项目总成本的效果较为明显,但实施难度较大,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取费下浮:主要针对间接成本进行调整,对降低项目总成本的效果相对较小,但实施起来较为简单,风险也较低。
5. 风险与收益:
总造价下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影响,需要谨慎操作。
取费下浮:风险较小,但收益也相对较低。
总之,总造价下浮和取费下浮是两种不同的成本控制策略,企业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成本控制,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结合两种方法,形成综合性的成本控制策略,以更好地实现成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