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可以不履行吗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能不履行。
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债务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当债务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除了应当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占用债权人资金所应支付的利息。这种利息的支付是基于以下几个法律依据:
1.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延迟履行债务的利息计算方式,那么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2. 法律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可以视为一种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债务人在延迟履行债务时,占用债权人的资金,理应支付相应的利息,这是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因此,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不能不履行。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支持债权人的这一诉求,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