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多久可以开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开始施工。这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延误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效益。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三个月内,如果没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工,应当开始施工。如果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以两次为限,每次延期的期限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在延期两次后仍不能开工,或者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施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将无法继续进行施工,同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的建筑工程如果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也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同样需要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且如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还需要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严格要求和规范化管理,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确保工程按期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