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有住房怎么租的

19甜少女时间:2024-07-05

天津公有住房的租赁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租。

天津的公有住房,即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分为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这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个人不能将天津公有住房出租,但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转租。这意味着,如果个人想要租住公有住房,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并且只有当产权单位同意后,承租人才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将房屋转租。

此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非房本。合同仅证明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子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最终使用权和产权仍然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如果拥有了房本,即房屋的产权证,则证明承租人拥有了该公有住房的最终使用权和产权,可以进行任何的转让交易行为。

在天津市,公有住房的分配和租赁还遵循天津市公有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包括住房分配原则、分房标准、分房租售计划等规定。各单位分配住房时,需要制定分房租售计划,并报主管区、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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