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按账面价值

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账面价值计量。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当采用特定的计量方法。以下是关于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计量的详细说明:
1. 定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企业已经决定出售,并且出售意图是近期内完成,且出售活动已经或正在进行中。这类资产不再被用于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中。
2. 账面价值计量:
当固定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时,企业应停止计提折旧,并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作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3. 账面价值调整:
如果在持有待售期间,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其账面价值,企业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但如果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账面价值,则企业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交易价格。出售费用是指为出售该资产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时,企业应考虑所有相关的费用。
5. 会计处理:
当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时,停止计提折旧。
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比较。
如果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减值损失。
如果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不做会计处理。
6. 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相关的会计政策。
通过以上处理,企业可以真实反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财务状况,同时也便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这种计量方法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