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费计算个税可扣除嘛

可以
商业健康保险费用在个人所得税中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在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从而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
具体来说,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医疗保险:指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产品。
2. 慈善捐赠:个人为支持慈善事业而捐赠给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组织的款项,也可以作为扣除项目。
3. 养老保险:指个人为自己或家庭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4. 失业保险:指个人为参加失业保险而缴纳的保险费用。
5. 工伤保险:指个人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而获得的保险赔偿。
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保险合同或相关凭证上注明的被保险人为本人或其配偶、子女。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
保险费支出在税前进行扣除。
具体的扣除额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每年最高扣除金额为24000元,即每月20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个人一年的商业健康保险费用不超过24000元,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