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及流程

在上海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必须已经进行了就业登记,即在失业前已经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
2. 非自愿失业:失业原因是非自愿的,即不是由于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破产等原因。
3. 缴纳失业保险:失业前必须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 无其他收入:失业期间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即没有同时领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 未达到退休年龄:失业人员必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 身体健康:失业人员需要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社会活动。
满足上述条件后,失业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领取失业金:
1. 准备材料:失业人员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银行卡、失业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失业金申请。
3. 审核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4. 领取失业金: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金。
5. 定期报到: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需要定期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到,报告就业情况和求职意向。
6. 终止领取: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或者失业保险期满,需要终止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