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浆的拌制及使用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砂浆的拌制及使用需遵循严格的质量、材料、时间、安全等要求和标准。
砂浆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其拌制及使用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与质量。以下是砂浆拌制及使用的主要要求和标准:
1. 材料要求:
水泥:需分批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并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
砂:砂中不得含有有害杂物,含泥量应满足规定要求,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
水:拌制砂浆用水宜采用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掺合料: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使用。
2. 拌制要求:
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符合规定,如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分钟,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砂浆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确保配比准确。
拌制砂浆时,应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融到水中,在拌和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
3. 使用要求: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拌成后2小时内使用完毕。
砂浆拌制后应盛入助回气中,如砂浆出现吸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进行搅拌。
参加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融到水中,再投入拌和的砂浆中。
4. 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砂浆溅入眼睛或伤口。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总之,砂浆的拌制及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