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医疗保险省外可以用吗

四川农村医疗保险在省外是可以使用的。
四川省农村医疗保险,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即时结报工作实施方案》,新农合的参合患者在省外就医时,可以享受到跨省异地报销的政策。
具体来说,参合患者可以在居住地所在的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住院时,患者可以选择直接结算,只需支付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将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这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就医的便利性。
报销方案分为两种情况:
1. 对于邻近四川省的省市,参合患者需按照分级诊疗要求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此类报销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保底报销医疗总费用的15%。
2. 对于远离四川省的省市,参合患者可以直接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此类报销的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不设保底报销,补偿金额纳入年度补偿封顶线。
此外,大病保险回参合地按相关政策报销。如果参合患者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期间需要住院,应由本人或家属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手续。未在入院前办理转诊的以及异地急诊的参合患者,可自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总的来说,四川农村医疗保险在省外是可以使用的,且报销流程相对便捷,有效减轻了农村居民因异地就医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