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里的其他应收款怎么填制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款项填制。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填制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认其他应收款的存在:确保这些款项是企业已经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应收款项。
2. 收集相关凭证:收集所有支持其他应收款存在的凭证,如借款合同、投资协议、租赁合同等。
3. 确定金额:根据收集到的凭证,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4. 分类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通常单独列示,按照其性质和金额进行分类填列。
5. 填列金额:
如果其他应收款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直接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或“银行存款”项目下填列。
如果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则按照其性质在相应的项目下填列。
对于不单独列示的其他应收款,可以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下合并填列。
6. 核对报表:在填列完成后,应核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确保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
7. 编制说明:如有特殊其他应收款,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
注意,其他应收款的填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准,不得随意填列或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