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3天自离有这说法吗

旷工3天自离没有这种说法。
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旷工是指劳动者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时间到岗工作,或者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行为。旷工通常被视为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所谓的“自离”,即自行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旷工和自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旷工3天,按照一般的劳动法规定,这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见,旷工3天如果严重到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旷工3天就可以算作“自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旷工3天,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警告: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劳动者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
2. 记过:如果旷工行为严重,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劳动者记过处分,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旷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3. 解除劳动合同:在旷工行为严重,且劳动者拒不改正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旷工3天自离并没有这样的说法,旷工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而自离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两者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