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急管理部属于什么部门

政府应急管理部属于国家行政机构,是负责国家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
政府应急管理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成立于2018年。应急管理部的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 灾害预防和风险管理:负责制定国家应急管理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国灾害预防和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救援和救助: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4.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负责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 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参与制定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6. 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应急管理合作与交流,推动国际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
应急管理部下设多个司局,包括办公厅、人事司、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司、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司、安全生产监管一司、安全生产监管二司、安全生产监管三司、安全生产监管四司、应急救援司、火灾防治和物资保障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等。
应急管理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旨在提高国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整合原有的应急管理资源,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应急管理部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