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俄国签订那些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中国与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括《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密约》、《中俄蒙协约》等。
中国与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反映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在面对列强侵略时的弱势地位。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不平等条约:
1.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这是中国与沙皇俄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旨在扩大俄国的贸易利益。
2.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该条约规定,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割让给俄国,同时,居住在黑龙江北岸的“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人照旧“永远居住”,仍由中国管辖。
3.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此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涉及增开沿海沿江商口岸、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等内容。
4.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确认了《瑷珲条约》的内容,同时将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并将图们江及其以北的海岸线划归俄国。
5. 《中俄密约》(1896年):又称《防御同盟条约》,是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的不平等的条约。主要内容是共同防御日本,中国允许俄国兵船驶入所有口岸,并在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
6. 《中俄蒙协约》(1915年):签约地点在恰克图,涉及外蒙古地区的事务。
7. 《满洲里界约》(1911年):签约地点在满洲里,主要规定中俄边界问题。
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失去了大量领土和主权,对中国的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