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书立日和签订日期怎么填

印花税书立日期应填写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而所属日期则应填写合同书立的当月。
在填写印花税相关申报材料时,正确填写书立日期和所属日期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这两个日期的具体填写说明:
1. 书立日期的填写:
书立日期指的是合同实际签订的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因此,在填写印花税申报表时,书立日期应填写合同实际签订的日期。如果合同是在4月23日签订的,那么书立日期就应填写4月23日。
2. 所属日期的填写:
所属日期是指应税凭证产生的月份。对于印花税来说,所属日期应填写合同书立的当月。例如,如果合同是在4月23日签订的,那么所属日期就应填写4月。这是因为印花税是按月申报缴纳的,所属日期的填写有助于税务部门准确统计各月份的印花税缴纳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签订日期和书立日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合同签订后,双方在一段时间内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最终确定合同内容并正式签署。在这种情况下,书立日期应填写合同最终签署的日期,而所属日期仍应填写合同书立的当月。
此外,以下是一些关于印花税书立日期和所属日期填写的常见问题:
(1)合同签订日期和所属日期一致吗?
答案:不一定。合同签订日期指的是合同实际签署的日期,而所属日期是指合同产生的月份。在填写申报表时,所属日期应填写合同书立的当月。
(2)合同签订日期和书立日期不一致时,如何填写?
答案:在填写申报表时,书立日期应填写合同最终签署的日期,而所属日期仍应填写合同书立的当月。
(3)合同签订日期和所属日期填写错误会有什么后果?
答案: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印花税申报不合规,从而引发税务风险。因此,在填写申报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书立日期和所属日期的填写。
总之,正确填写印花税书立日期和所属日期对于确保申报合规至关重要。在填写申报表时,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