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河南省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河南省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主要针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
1. 户籍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当地农业户口,并在当地常住。
2. 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标准会根据河南省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家庭状况: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必须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应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4. 特殊情况: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和18周岁以下的孤儿。
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
接受义务教育及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
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5. 居住条件: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也可申请享受本地农村低保待遇。
6. 劳动能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申请流程包括: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审核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公示:审核通过的家庭将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上流程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