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性,提高饲料质量,保障动物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特制定《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条例》。
《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条例》旨在规范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保障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
1. 定义和范围:条例明确了饲料添加剂的定义,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并规定了适用范围。
2. 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3. 生产要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
4. 质量检验:饲料添加剂产品应当按照批次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留样观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5. 标签和说明书:饲料添加剂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6. 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规范,不得超量或者滥用。
7. 安全评估: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对动物和人类健康无害。
8. 举报和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在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条例的行为,并对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 法律责任: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通过这些规定,《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条例》旨在建立一个严格、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监管体系,确保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动物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