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什么时候提出

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
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优化国家区域发展布局,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实现全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均衡与可持续发展。这一战略的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而制定。
该战略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城乡服务,破除区域间的发展壁垒,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4. 注重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区域间产业转移和承接。
5. 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的协同发展,提升东北和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
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还有助于促进全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的福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