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园退费标准,怎么退费的

深圳市幼儿园退费标准根据《深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1. 退费标准:
(1)幼儿因故退园的,幼儿园应按以下标准退还幼儿所交费用:
a. 幼儿在园期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90%;
b. 幼儿在园期间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70%;
c. 幼儿在园期间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50%;
d. 幼儿在园期间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退还所交费用的30%;
e. 幼儿在园期间满一年的,退还所交费用的10%。
(2)幼儿因病、因故需停园的,幼儿园应按以下标准退还幼儿所交费用:
a. 停园期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90%;
b. 停园期间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70%;
c. 停园期间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退还所交费用的50%;
d. 停园期间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退还所交费用的30%;
e. 停园期间满一年的,退还所交费用的10%。
2. 退费流程:
(1)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幼儿因病、因故停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幼儿园核实退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退还费用支付给家长;
(3)家长收到退费后,应向幼儿园出具收据。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在退还费用时,应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违约金等。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与幼儿园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