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的差旅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14默。时间:2024-07-04

报销的差旅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在财务会计中,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而差旅费是指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企业为了支持员工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必要支出。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差旅费并不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原因如下:

1. 性质不同:应付职工薪酬是直接与员工的劳动成果挂钩的,是员工因提供劳动而应得的报酬。而差旅费是企业为支持员工出差而发生的费用,与员工个人的劳动成果无直接关系。

2. 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差旅费通常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而不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 资金支付:差旅费的资金通常由企业预先支付给员工,员工出差后通过报销的方式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给企业,企业再根据报销单据进行会计处理。这种支付方式与应付职工薪酬的支付方式不同。

4. 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差旅费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而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将差旅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可能会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63626085@qq.com

文章精选